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2007年6月应聘到一家天津的私营企业,到现在已经工作1年多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不管病假或者事假都是扣全额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要求赔偿,我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哪些证据?请法律届的朋友帮忙给我一个好的建议
如果要维权,要走怎么样一个流程?

你好。

一、“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在目前的劳动保护的情况下发生这种情况很是令人气愤,但是现有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对这种情况做了很严厉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二、关于“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只要是加班,公司就应当支付给您加班费。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因此就加班费您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三、至于“扣全额的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这一点你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四、“要求赔偿”时你可以准备,你的工资条,打卡记录,以及工作服,收集证人证言,等等一切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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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14
1.一月未签: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
2.一年未签: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
3.病假只要有病例就不能扣工资
4.加班费按法律算,平时1.5倍,休息日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
5.证据的收集:单位的录用你的书面文件、工资条、工作牌、工作的服装、工友的证明等,有其中的一项或者是几项都是可以的。
祝你好运哦!

你先要写一个劳动仲裁申请(现在仲裁是免费的)格式:
文书格式如下:

申诉书
申诉人:xxx,性别:,住所地: ,身份证: ,电话: ;

被申诉人: xxxxxxx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仲裁的事项:
1、请求被申诉人支付1个月的工资(XXX元)
2,请求

事实与理由:
我在2007年12月30日与公司签下一年制合同,但在2008年8月15日突然拆柜,。。。。。。。。。。。。。。

此致
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xx
XXXX年X月X日
附:1、证据目录和证据 份
2、本申诉书副本 份
第2个回答  2008-11-14
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违法《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3个回答  2020-03-26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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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职工也可以同时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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