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涂尔干《自杀论》-点击查看关于自杀的24个奇怪知识。

如题所述

「我周围一切事物的萎靡不振和我自身的萎靡不振非常符合。一切事物的萎靡不振诱使我更加萎靡不振。我陷入了忧伤的深渊。这是人的病态,但对这种病态的感觉是一种诱惑,而不是一种痛苦。在这种病态中,死亡就像令人愉快地消失在无限之中。我决心从此完全投身于其中,决心摆脱任何能把我从中脱身出来的社会,决心在我遇到的芸芸众生中用沉默、孤独和冷漠把自己包裹起来;我在精神上的孤独是一层遮盖物,通过这层遮盖物,我不再愿意看到人类,而只愿意看到自然和上帝」—《拉斐尔》

鉴于本书写于1897年,且所有样本均来自欧洲,因此所得结论受限于当时的研究水平及社会环境。有些结论今天看来可能已不适用,不过这并不影响涂尔干是运用社会学解读自杀问题的先驱,也不影响其结论对后世研究的贡献。

这是一本理论性较强的社会学读物,作者首先讨论了与自杀有关的一些传统非社会因素,例如心理变态、种族、遗传、气候等等,又将这些因素依次证伪。随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影响自杀人数多寡的是社会条件,并列举三种主要自杀类型: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及脱序性自杀。这篇读书笔记采用问答的方式,简单清晰地带大家了解一些来自100多年前的关于自杀的社会学知识~

答:从心理病理学角度来说,偏执狂是一种局部的和只限于某种行为的谵妄1,但精神错乱不可能只影响局部功能而不影响其他部位的功能,如果精神上的缺陷不能被局限化,那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偏执狂。因此,那些明显局限的、被称之为偏执狂的精神错乱,其实它们不是疾病,而是比较全面性疾病的特殊的和续发现象。那既然没有偏执狂,自然也就不存在自杀偏执狂了。

答:这个结论有些草率,精神病医生会这样断言,因为他们见到的自杀者都是精神错乱者,但精神科医生的特殊经验无法归纳出普遍规律。精神错乱者的自杀分类有四种,分别是躁狂型自杀、忧郁性自杀、强迫性自杀(焦虑性自杀)和冲动性或不由自主的自杀。这些自杀都是没有任何动机,或者是由纯粹想象的动机所引起的。然而,许多自愿死亡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为他们其中大部分都有动机,而这些动机也都能找到现实的基础。因此,不能把任何自杀者都看成是精神错乱的疯子。

答:患神经衰弱的人从气质上来说好像命中注定是要受痛苦的。这种痛苦通常是神经系统受到过分强烈的震动所引起的。对于神经病患者来说,任何印象都是苦恼的原因,任何活动都是疲劳的原因,他的神经好像暴露在体外,轻轻一碰就会受伤。生理功能的运行通常是最静悄悄的,但是对他来说却总是最难以忍受的感觉。因此我们看到他有时会选择躲避这个使他痛苦的世界,去寻找孤独。但是,如果他不得不投身到混乱的人群中,如果他不能细心地保护他病态的敏感不受外界的冲击,那么这个个体对自杀的念头来说就是一块有利的土壤。

答:仅仅依靠有关身高和颅骨形状的某些往往不明确的材料确定的人种,并没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规定性让我们能够认为它对各种社会现象(例如自杀)的进展有着巨大的影响。数据表明自杀率高低不在于他们的血统,而在于他们在其中受到熏陶的文明。

答:要肯定某种疾病有遗传性,即使没有证据显示胎儿或新生儿身上携带这种疾病的病菌,至少也得证实这种疾病经常出现在幼儿身上。同理,如果自杀的倾向是一种明确的机制,具有十分规律的遗传性,那么这种机制就应该在人出生后的最初几年里起作用,但数据表明儿童自杀非常罕见。因此,作者认为所谓的遗传是遗传了1)一种气质。作者以肺痨为例:连续几代人得肺痨的情况肯定是很多的,然而学者们仍然不愿承认这种病是遗传的。同一个家庭里一再发生这种疾病也许不是由于肺痨本身的遗传性,而是由于某种一般气质的遗传性,这种气质容易感染致病的细菌,并且在有机会的时候让这种细菌繁殖。在这种情况下,遗传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有利于疾病发展的天生体质。2)一种感染力。自杀的感染力非常强,这种感染性在那些比较容易受各种一般性暗示,尤其是自杀念头影响的人身上特别起作用——因为他们不仅喜欢模仿一切使他产生强烈印象的行为,而且特别倾向于重复他们已经有某些倾向的行为。例:一个十九岁的年轻姑娘得知一位叔父是自杀的,这个消息让她非常悲痛,她曾经听说精神错乱是遗传的,她认为有朝一日她也可能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当她处在这种悲伤情境时,她的父亲也自杀了。于是,她深信自己注定要自杀。她一再地说:“我应该像我父亲和叔叔那样去死!我的血液已经变质!”而且她尝试过一次自杀。然而,她以为是她父亲的那个男人并不是她真正的父亲。为了让她摆脱恐惧,她母亲安排她和她的亲生父亲见了一次面。于是这位病人的疑虑一下子就消失了。从此,她抛弃了自杀的念头,又逐渐乐观了起来,恢复了健康。1

答:自杀最多的地区(北纬47°-57°和东经20°-40°)并不与某一个明确的气候带相吻合,而是和欧洲文明的两个主要中心(法兰西岛,萨克森和普鲁士)相吻合。因此,应该从这种文明的性质,从这种文明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布状况,而不是从气候的神秘力量中去寻找各国人民具有不同自杀倾向的原因。

答:统计资料表明,如果把一年分为两个半年,一半包括最热的六个月(3月-8月),另一半包括最冷的六个月,那么自杀人数最多的总是前一半。如果把12月-2月称作冬季,从3月-5月称作春季,从6月-8月称作夏季,从9-11月称作秋季,按自杀人数多少顺序排列的季节是:夏季>春季>秋季>冬季。

答:有学者认为夏季自杀率最高是因为热量透过对脑功能的机械作用导致人去自杀。一方面,热量增加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另一方面,由于个体在温暖的季节里不需要许多物质来保持身体所需的体温,因此积累起来的闲置力量必然要寻找出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所以夏季有过剩的活动力和生命力需要消耗,而且几乎只能以暴力行为的形式来消耗。自杀和杀人便是这两种形式。作者对这种说法持否定态度,他认为热量解释说倾向于认为自杀是有一种过度兴奋状态的心理既往史,是一种暴力行为,只有使出极大的力量才能做到。然而,自杀往往是极端抑郁的结果。热量可能对某些人产生严重影响,但这种影响会被热量对另一些人起的缓和作用所抵销。因此,热量的影响不可能透过统计数字以一种特别明显的方式表现出来。

答:作者列举法国和意大利的气温说明自杀人数并没有像气温那样有规律的变化。春季自杀人数比秋季多得多,尽管春季比秋季冷一点。如果不是按季节而是按月份观察自杀的变化,这种与气温无关的情况就更加明显:从1月起,包括1月在内,自杀的人数逐月增加,直至6月,然后从这时起逐月减少,直至年底。自杀人数最多的月份是6月,不是最热的8月或7月,然而从8月起,自杀人数开始十分明显的逐渐减少。同样,自杀人数减少到最低点不是在最冷的一月,而是在12月。所以,在气温的变化和自杀人数的变化之间,并没有固定不变的对应关系。

答:在任何季节里,大部分自杀都发生在白天。自杀人数随着白昼时间的延长而增加。白昼的时间延长得快,自杀的人数就增加得多(1月-4月),白昼时间的增加放慢,自杀人数的增加也放慢(4月-6月)。在减少的时候也有同样对应的情况。在昼长几乎相同的不同月份里,自杀的人数也几乎相同(7月和5月,8月和4月)。白天有利于自杀的原因是这时候各种事务最繁忙,人际交往错综复杂,社会生活最紧张。

答:欧洲自杀分布图显示在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这些纯粹的天主教国家里,自杀人数很少,而在普鲁士、萨克森和丹麦这些新教国家里,自杀是最多的。至于犹太教徒,他们的自杀倾向一直比较小,而且普遍的小于天主教徒,尽管相差的程度不大。

答:1)相对于天主教,新教没有那么整体化(共同的信仰),它在更大程度上允许自由思考,因此,新教徒的自杀比较多。与此同时,犹太教由于长期遭受基督教的谴责,犹太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团结一致的感情,他们彼此依靠,紧密团结,因此犹太教比任何其他教会都更加集中,其宗教仪式详尽地规定了生活的全部细节,给个人的判断只留下很少的余地,这也是他们不大倾向于自杀的原因。

2)文化水平/职业阶层越高,自杀率越高,新教徒受教育人数更多,因此新教徒更倾向自杀。

3)一个例外:犹太教是自杀最少的宗教,但并不是教育最不发展的宗教。由于科学本身丝毫不能影响其传统(共同的信仰),所以教育本身对犹太教徒来说只是在习惯的活动之外增加一重文化生活,后者并不破坏前者。这就是产生他们面貌的复杂性的原因。从某些方面来看,他们是未开化的,从另一些方面来看,他们又是理智的和高雅的人。他们就这样把作为往昔小群体的特点的严格纪律所带来的好处同我们的现实的大社会所特有的高度文化结合在一起。他们具有现代人的全部智慧,而不分享现代人的绝望。

作者因此得出结论:共同信仰的动摇与自杀直接相关,而自由思想发展、智力发展并不直接导致自杀率上升。

答:因为宗教是一个社会,构成这个社会的是所有信徒所共有的、传统的,因而也是必须遵守的许多信仰和教规。这些集体的状态越多越牢固,宗教社会的整体化越牢固,也就越是具有预防自杀的功效。信条和宗教仪式的细节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信条和仪式可以维持一种具有足够强度的集体生活。PS:由于新教教会不像其他教会那样稳定,所以对自杀不能起同样的节制作用。

答:一些自杀率比较:已婚者<单身者;有子女已婚男性<丁克男性<单身男性;有子女已婚男性<有子女鳏夫<无子女鳏夫<单身男性;有子女已婚女性<单身女性<丁克女性<无子女寡妇;寡妇<鳏夫

一些观察:

1)一般说来,对女性来讲的不幸的婚姻关系对男性来说却是大有好处——哪怕没有子女。妻子从家庭生活中所得到的好处少于丈夫,夫妻关系本身使妻子受到损害,增加了她们的自杀倾向。

2)子女的存在减轻并缓和婚后生活的不良影响。子女的存在使女性重新获得一半她在结婚时所失去的东西。这就是说,尽管她从婚姻中所得到的好处少于男性,但从家庭即子女那里得到的好处却多于男性。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到子女的有利影响。

3)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丧偶的影响很小。至于夫妻有了子女后丧偶相对来说更有害的原因,应该是源于子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子女使鳏夫重新依恋生命,但同时也使他所经历的危机更加尖锐。家庭缺少一个重要的齿轮,整个机器的运转就失灵。为了恢复被打乱的平衡,男性必须完成双重任务,履行他所没有承担过的职责。因此他便失去了在婚后生活期间所享受过的种种好处。这不是因为他不再是丈夫,而是因为他作为家长的家庭解体了。引起这种脱序的不是妻子的死亡,而是母亲的死亡。

4)丧偶会打乱婚姻生活与家庭生活,女性对第一种影响的感受要比男性少得多,因为她们从婚姻中得到的好处少。相反,她们对第二种影响的感受要比男性多,因为她们在家庭中取代男性的地位要比男性取代她们的家庭职能更难。因此,如果有子女,就会产生一种补偿作用。这种作用使得两性的自杀倾向由于丧偶的影响而以同样的比例变化。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子女,寡妇便重新取得她们在婚姻中所失去的一部分优势。

5)任何年龄的鳏夫的结婚率都比未婚男性的结婚率高二、三倍,而寡妇的结婚率只稍稍高于未婚女性的结婚率。因此,女性在第二次婚姻上对再婚所表示的冷淡与男性所表示的热情恰成鲜明的对照。

6)婚姻从某种程度降低自杀倾向,但这种作用非常有限,且只对一种性别有利。真正降低已婚者自杀倾向的是家庭生活,即由父母和子女组成的完整的群体。家庭生活和宗教生活完全一样,是一个防止自杀的强大因素。家庭越大,亦即包括的成员越多,这种免疫力就越大。

答:集体的感情之所以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因为这种力量在所有的人当中互相引起反应。因此,这种感情所达到的强度取决于共同感受到这种感情的个人意识的数量。这就是群体越大,群体中爆发出来的激情就可能越强烈的原因。成员之间的交往越是活跃和不间断,这个集合体就越是统一和牢固。因此,家庭的构成越牢固就越能避免自杀。

答:巨大的社会动荡和全民战争都会加强集体感情,激发党派性和爱国主义、政治信仰和民族信仰,而且因为把各种活动集中到同一个目标而至少暂时造成比较牢固的社会一体化。这种一体化存在的有益影响不是归功于危机,而是归功于这种危机所引起的斗争。因为这种斗争迫使人们紧密团结起来对付共同的危险,所以个人便不大想到自己,而是想到共同的事业。

答:个人所属的群体表现虚弱,个人越发不依靠群体只依靠自己,不承认不符合他私人利益的其他行为规则。这种“个人的自我”在“社会的自我”面前过分显示自己并牺牲后者的情况称之为利己主义,这种产生于过分个人主义的特殊类型自杀称之为利己主义式的自杀。利己主义自杀者倾向脱离社会,且社会无法对其加以制止。

答:自我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其他人融合在一起,或者他的行为的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因此我们把某种极端利他主义所导致的自杀称之为利他主义式的自杀。这种自杀有时还表现出作为一种义务来完成的特点,因此被称为义务性利他主义式的自杀(在某些民族中,有以下三种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1. 开始衰老或得了病的男子的自杀2. 妻子在她们的丈夫去世时的自杀 3. 被保护者或仆人在他们的主子去世时的自杀)。

答:利己主义者忧伤是因为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而过分的利他主义者则相反,他的忧伤产生于个人在他看来极其不真实。前者厌倦生活是因为他看不到任何他可以追求的目标,他感到自己毫无用处,没有理由活下去,而后者厌倦生活则是因为他有一个目标,但不在今生今世,因此生命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障碍。前者对忧郁产生于一种无法医治的厌倦感和沮丧,这种忧郁表现为不能有效地从事活动而完全消沉和颓丧。后者的忧郁产生于希望,因为这种忧郁恰恰由于模糊地预感到来世的前景更加美好。这种忧郁甚至隐含着兴奋和急切地满足某种信念的冲动,并且以某些激烈的行为表现出来。

答:军人的自杀具有利他主义的特点。导致军人自杀的原因是军队精神的整体情况、后天的习惯和先天的素质。士兵的第一特质是没有人格,他被训练得不重视他自身,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一种和个人主义几乎不能同时并存的理智上的克制。这是利他主义状态的特点。在现代社会的所有组成部分中,军队的结构最能使人联想到未开化社会的结构。军队也是由一个庞大而严密的群体所组成,这个群体把个人紧紧地包围起来,并且使他不能自由行动。这种道德结构是产生利他主义自杀的天然土壤。

答:工业危机或金融危机之所以使自杀人数增加,并非由于这些危机使人贫困,因为社会突然繁荣同样增加自杀人数,真正的原因是这些危机打乱了集体秩序。对平衡的任何破坏,哪怕由此而导致更大的富裕和生活的普遍提高,也会引起自杀,这种自杀被称为脱序性自杀。

答:单身者(男性)长期处于性脱序的状态,尤其是在性欲最旺盛的时候,他们必然对其所受到的痛苦最敏感。20-45岁的单身者的自杀率比45岁以上的自杀率增加得快得多。但女性不存在同样的加速度,因此,性欲期并不影响女性自杀的发展,女性对这种脱序状态并不十分敏感。

答:以法国为例,撇开家庭这个因素,光是婚姻本身就使男性有明显高于女性的自杀免疫力系数。这代表男性从婚姻对他的调节作用以及婚姻减轻他的自杀倾向和由此而产生的心理上的安宁中得到了好处。但同样在法国,如果不是孩子的出生来减轻婚姻对已婚女性的恶劣影响,她们的状况会更加恶化。婚姻强加给女性的硬性规定对她们来说是十分沉重而毫无好处的枷锁。使婚姻不能给双方带来同样好处的两性对立的原因是:他们的利益有矛盾,一方需要限制而另一方则需要自由。即使在婚姻完全有利于女性的社会里,婚姻对女性的帮助也不及对男性的帮助多,从中得到好处最多的还是男性。

答:这种自杀产生于过分的限制,自杀者的情欲受到压制性戒律的粗暴抑制(例如奴隶的自杀)。总之,所有可以归因于肉体上或精神上的虐待的自杀都是这类自杀。为了突出人们对其无能为力的规则的不可抗拒性和不可改变性,我们将其称为宿命式自杀。

以上给大家总结了24个关于自杀的社会学小知识,涂尔干用统计数据否定了精神变态与自杀的正相关,否定了生理-心理状态以及自然因素是自杀的决定性原因。他认为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能用社会的因素来加以解释,不能用心理因素或哲学因素来解释社会事实。

每个社会都有一部分人倾向于自愿死亡,因此这种倾向可以成为属于社会学范畴的专门研究对象。社会学是科学,所以再感性的人在读这本书时也不得不跟着作者的理性思维走,读他的数据,看他的图表,可是自杀这件事自古都带着那么点神秘色彩,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自杀成功的人决定自杀的最后一刻心里在想什么,实施自杀的那一秒有没有后悔。

最后,以《动物农场》译者孙仲旭先生描述自杀的一句话作结尾吧:“来世界转了一圈儿,不喜欢,很清醒的不喜欢,就先走了,就像默默离开一个没意思的饭局。”

1. 谵妄:谵妄是指一组综合征,又称为急性脑综合征。表现为意识障碍、行为无章、没有目的、注意力无法集中。

注:

1 吕伊斯的著作,第2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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