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小店本来就不容易,除了要办一些杂七杂八的证件以外,还要交安装铺面门头广告牌费用,开店不安装广告牌怎么叫开店啊,而且一下还收300块!!而且还说是什么规定,我想问一下,关于城管说的这些规定,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还是他们自己定的?要是自己规定的,凭什么一个城管就能规定一些制度,说起来还振振有词,规定了就要服从,哪为什么在规定这些条文的时候不能服从一下广大民众的意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