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契

我本来住在村里,去年在镇上买了他人转让的一块120多平方米的地,其中有几十平方已建有一层平顶。(转让土地的人也是前几年买的人家的农田填土后建房的,他现在转给我们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该转让者已经办理好准建证等相关证件。(好像也办了地契)。
在交款的时候我爸跟他要了一份协议,上面的内容大概是说明土地从哪里到哪里的区域属于我们家、以后土地的使用权归我们家(比如:如果被政府征用,则所得补贴应归我们家所有等),该协议是双方签名并经本镇司法部门公正后盖章的。但是其中有一条规定了从转让给我们家的那个人买地起总共70年的期限。司法部门的人说可以输过户手续,但是我家目前还没有去办理。
最近我听身边的朋友说,买地如果拿到地契,就有该地的永久使用权,如果没有地契,到了相应年限后则收回给原主。
现在我们家已经在原有的基础上延伸建筑,并加了两层在上面,也就是现在变成了三层。
那么:
1)假如我们家一直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到了70年的期限以后,这块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我们家现在加上去的两层和第一层延伸的部分呢?
2)如果我想拥有这块地的 永久使用权,我该去 哪里 办理 哪些 手续和证件?
3)办理过户手续通俗来讲是什么意思?
4)如果办理了地契,我原来住的那个村里的房子是否还归我所有?

请详细解答,感激不尽!
那我原来的那个房子为什么没有期限?
如果农村的房子也有期限,那么期限是多少?期限一到,所有的农民住哪里?

)70年后土地归国家所有。包括延伸的部分。
2)没有地方可以办理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只是出租给你而已。
3)过户手续是指由一户人家转移到另一户人家。
4)如果你原来村子里的房子没办理什么交易的话,还归你所有。

1.这就要看双方的合同怎么写了。
如果合同写的是永久使用权,当然很明白。即使是70年使用权,如果有届时自动续期之后使用权仍然归你等字样,那也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后续内容,有可能在使用权上引起争执。土地所有权始终是国家的,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所决定的。如果不解决土地证问题,就不能申领房产证,后加的部分只能算违章建筑!
2.当然是到国土局办理。带交易合同和卖方的土地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
3.过户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从卖主变更为购买人,具体表现就是房产证(土地是使用权证)换新的,上面是你的名字,原来的被有关部门收回。
买房子买土地,实质就是买产权,不过户,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4.办理土地证过户以后,还要办理房产证。关键还是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房屋是永久的所有权不是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土地证在土地满70年(多少年关系不大)会自动续期,也就是归你继续使用,你是不用担心的。
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

使用权的房子国家没有政策可以过户,但可以拥有使用权,当然你可以主张合同同国家政策抵触主张撒消,或者等单位有允许买成已购公房的时候买断都可以
使用权的房子是要交房租的大概是是3.05元/平/月 也就是说你不能过户,你和土地拥有着是租赁关系,你可以用多久,但是不能永久拥有,除非你们协商办理过户一次性买断。
去国土资源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买卖协议,上市合同.买卖当事人双方都要到国土局,契税完税单复印件.

关于您的房子,都是有地契的,只是您的房子可能住的时间太长不知道而已,农村的房子都是由国土资源局委托村委会卖给村民一次性支付交情,除非特殊情况
像土改或者拆迁之类的会有拆迁费,但是你租赁的房子性质就不一样,因为地是被人的,你和地的关系就是租赁没有拥有关系,除非你和地的主人协商好一次性购买然后办相应的手续,所以说你的地契上面有期限,如果你家的房子没有一次性购买,同样也是租赁有时间的,我这样解释能明白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07
使用权的房子国家没有政策可以过户,但可以拥有使用权,当然你可以主张合同同国家政策抵触主张撒消,或者等单位有允许买成已购公房的时候买断都可以
使用权的房子是要交房租的大概是是3.05元/平/月 也就是说你不能过户,你和土地拥有着是租赁关系,你可以用多久,但是不能永久拥有,除非你们协商办理过户一次性买断。
去国土资源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买卖协议,上市合同.买卖当事人双方都要到国土局,契税完税单复印件.

关于您的房子,都是有地契的,只是您的房子可能住的时间太长不知道而已,农村的房子都是由国土资源局委托村委会卖给村民一次性支付交情,除非特殊情况
像土改或者拆迁之类的会有拆迁费,但是你租赁的房子性质就不一样,因为地是被人的,你和地的关系就是租赁没有拥有关系,除非你和地的主人协商好一次性购买然后办相应的手续,所以说你的地契上面有期限,如果你家的房子没有一次性购买,同样也是租赁有时间的,我这样解释能明白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1.这就要看双方的合同怎么写了。
如果合同写的是永久使用权,当然很明白。即使是70年使用权,如果有届时自动续期之后使用权仍然归你等字样,那也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后续内容,有可能在使用权上引起争执。土地所有权始终是国家的,这是我国土地制度所决定的。如果不解决土地证问题,就不能申领房产证,后加的部分只能算违章建筑!
2.当然是到国土局办理。带交易合同和卖方的土地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
3.过户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从卖主变更为购买人,具体表现就是房产证(土地是使用权证)换新的,上面是你的名字,原来的被有关部门收回。
买房子买土地,实质就是买产权,不过户,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4.办理土地证过户以后,还要办理房产证。关键还是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房屋是永久的所有权不是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土地证在土地满70年(多少年关系不大)会自动续期,也就是归你继续使用,你是不用担心的。
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6
1)70年后土地归国家所有。包括延伸的部分。
2)没有地方可以办理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只是出租给你而已。
3)过户手续是指由一户人家转移到另一户人家。
4)如果你原来村子里的房子没办理什么交易的话,还归你所有。
第4个回答  2008-11-08
NO,这个70年是国家规定的,不是他规定的。
你只要弄清你和他之间的交易,保证以后不用纠纷就可以了
至于国家规定的,你放心好了,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国家不是土匪,个别官员才是,所以你大可以放心!

53年的地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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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契的司法解释
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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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契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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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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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契的法律问题
地契的话应该在土地管理局有备案的,你的丢失了没关系,到土地管理局查询一下,应该可以补办,而且地契上只有老大的名字,那么这个土地就是老大的。如果你们要变更使用权人,可以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变更,具体的手续你直接到土地管理局咨询工作人员。你们自己写一份协议分割,至少在法律上对该土地不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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