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信用卡属于什么罪

如题所述

冒用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你属于(一)的情况。能怎么判自己找找吧。
补充:
纯粹从法律上说,10000元已经算数额较大了,不管你退赔多少,哪怕退赔超过1万,已经做出的也已经做出了。就好像有个小偷偷了你7000块,抓住之后他就算把钱还给你,还是能判刑。
当然退了钱的话,作为量刑会从轻走。
当然如果你能说动你的朋友,力证是他自己误会了,并且编个足够好的故事,也许还能蒙混过去……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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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7
  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属于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已涉嫌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规定:
  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第2个回答  2016-05-17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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