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06
这涉及案件的管辖问题,就是上下级法院之间管理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
如果移交到市法院审理,说明案犯有可能被判决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移交区级法院,案子一般判决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相比较而言,无论刑罚种类还是刑期都显然要轻。
附刑法参考:
《刑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2个回答 2019-07-04
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多,首先是管辖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地是在市里,那么县里也就没有审判的权利。
当然,另一个就是案情的影响力,刑事诉讼法有以下规定: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08-11-06
不会
移交其他法院受理是管辖权问题,或者是 案件由市级法院发回县级法院重审。
第4个回答 2008-11-06
不一定,涉及管辖权的问题,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