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十天打了辞职报告不批怎么办!

我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7月20号打的辞职报告,现在马上8月20公司还是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不让我走。但是家里又有事情,要怎么办?

如果已经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不批准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留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2
辞职,不需要征得公司批准,你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送达的证据即可。即如果你将辞职通知书直接交给公司,要让公司开具收条并加盖公章;或到邮政以快件的形式发给公司,并留下快递单号,复联等证据。辞职到期工作的最后一天你可以找公司办结工资及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结工资或故意拖欠,你将带劳动合同书及相关离职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8

辞职不需要征得公司批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送达的证据即可。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

辞职报告要将报告的事项和理由写清楚,使对方能透彻了解你的要求和具体情况。

辞职报告语言要准确,文字要朴实。

辞职报告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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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8-16
你直接可以走追答

法律都说了 签到合约了 如果想提前走 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就OK了 看不看是他们的事

如果受到阻拦他们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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