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龙去脉】
你好
我入职时候谈的是6000元/月,11月1号入职至今,(发我11月份的工资3千多,因此我没有领取)因为工资与入职前的数目不对,为此我多次与公司的HR及老板协商,但最后公司不肯履行我入职前谈的工资发放,所以12月20日(周五)我去劳动仲裁申请调节(仲裁)。因工资没领取,我给调解员说公司给我工资一起12000元,社保补交两个月(我就不仲裁了,大家好聚好散)。经调解员协商,公司只愿意给10800,我执意我的12000元。
因为调解员要下班了,公司说周一在给调解员答复,(周一我按时上班)今日上午调解员来电说:公司只愿意给我10000元,我回馈调解员的是我下午去仲裁。
下午请假到劳动仲裁中心,(其实我是心不甘的,朋友劝我相差不大就尽快解决了事),我同意一万解决了,调节员与公司约定时间进行调节,公司回馈过来再商讨,说公司请律师了,眼看调解员又要下班了,就再约12月25日在进行调节。
当晚2013年12月23日,接到HR电话,让我明天不要来上班了,我问为什么?他说:你不要来上班了!打卡指纹给你取消了,你来也进不来!
今天早上(12月24日)我按时上班,指纹的确取消了,(我和别的同事一起进来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以及我个人的物品都不翼而飞了,电脑也加密码,为了保护我自身权益我对着时间打卡机录像,留证据,这时HR说:你不要这样!
我说:我怎么样了?
HR说:你这样我要报警了?!
我说:你报!
后来警察来过进行协调,公司执意让我离开公司,警官协调意思让我去劳动仲裁中心去仲裁公司。我就不走(我说我整理东西)。
(在12月23日与劳动仲裁约定12月25日下午在给协商解决)这回公司耍赖,口头通知让我不要上班了,让我等结果。
我离开可以把事情解决了,但公司现在有律师出注意,(给我的感觉:一万块不知道猴年马月能给,现在辞掉我,上班时间不够2个月陪不了钱。)
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现在到底是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还是调解。您的叙述一直都是说在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怎么是调解员主持呢?而且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审理和休庭不会像您叙述的那样随意,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调解。
您没有提及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同您约定的劳动报酬是多少,或者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形成并固定能够证明您劳动报酬的证据。
您需要设法确认公司通知您“不要上班”属于什么问题,是带薪休假,还是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公司又没有法定理由,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您现在需要赶紧搜集和形成有关证据,如果没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尽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建议您寻找当地专业人士详细咨询,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