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离开公司,需要写辞职报告一类的东西吗?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月底就到期了,我不打算续合同了,准备自己单干,不知道用不用写辞职报告一类的东西!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除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外,知会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之类的东西。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终止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为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不用写辞职报告,不续签合同就行了,如果公司与你想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你,祝你事业有成,万事如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2-29

    不用写辞职报告,不续签合同就行了

    如果公司与你想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你,

    如果公司不想签合同,那么也是按劳动法来进行N+1的赔偿,现在有劳动法规定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问一下,或者咨询律师。祝你好远。

第4个回答  2008-12-19
不用写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是在你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写的。你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日的第二天让公司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为了能到时顺利离职,最好先和单位打声招呼,明确告诉单位你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了,以让单位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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