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12-25
开发商所指定的物业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的合同效力是到业主大会召开选出了业委会后自动终止,业主大会可以投票做出决议要求物业公司退场,决议做出后由业委会发出通知后即生效力,业主可以在物业公司收到通知后停止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业主大会可以选择新的物业公司或直接制定业主公约指定管理人员对小区进行管理,但在业主自治在目前现实操作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主要问题在于当有人拒交管理费用时,没有法人机构做为主体去起诉要求他交费,如果以业委会名义或业主大会名议起诉的话,被告只要提出说我愿意交费,请把发票发给我,那发票由谁来开?既然交钱就是一种消费行为,没发票不交费是合理的,所以要业主自治就必须所有的业主都能达成共识,但目前的社会情况难度实在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