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检见某男尸,头顶前后走向创10条,最长的8cm,最深的伤及骨膜,无组织间桥,颈前一创口长2cm,深达气管,未伤大血管,左乳头处一把面包刀(尖锐)刺穿心脏致死。现场有菜刀一把,刃面上沾有血迹血型为“O”型。死者血型“O”。其妻报案时说家中的金项链、金戒指、2000元钱不见了,她的丈夫是被他人杀害的。
试分析:
1、头、颈、胸部创是锐器创还是钝器创,颈部是刺伤还是切割伤?
2、死者成伤的经过分析?
3、其妻报案所述是否可信?是自杀还是他杀?

1.头,经,胸创伤是锐器所致,原因:顿器击打造成较长创口时会有明显深浅度变化,而锐器(割伤)不会有,顿器击打头颈胸等处,会有家大面积的创伤,伤口多为点,而不是线。 所以以上因素确定创口是锐器所致。

2.需要高人指点 - 头颈部的10条估计是第一创伤,然后经部,胸部,致死。

3.其妻报案说是他杀属实,但凶手可能和死者是很亲密的关系,所以凶手可能是从后面袭击,导致死者伤处均为要害。而且,丈夫被杀这种情况下,妻子还有时间去清点家中所剩财务,似乎不太和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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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30
摘 要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存在诸多共性,其在犯罪构成要件和概念方面的详细阐述,使得理论方面能够比较容易区分出两罪,但由于犯罪构成要件及概念的抽象性,以及具体案件的多样性,使得司法实务中还是较难区分两罪,为了准确定性,做到罪行相适应,本文现主要通过一则案例来对如何区分两罪进行探讨。
关键词 案例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作者简介:董海东,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76-03
一、基本案情
1992年12月10日15时许,周某和孙某、黄某等人在浙江省瑞安市一渡口搬运钢管和棉被到渡船上时,碰撞到被告人洪某,被告人洪某与孙某、黄某等人发生口角并扭打,后被周某、范某及其他乘客劝阻。被告人洪某随即离船上岸,从渡口旁边的猪肉摊上拿了一把杀猪刀和一把菜刀返回到渡口,并威胁船老大将已经离岸的渡船返回。待渡船靠岸后,被告人洪某持杀猪刀和菜刀跳到渡船里,孙某和周某等人见状逃离上岸,被告人洪某持刀随后追上周某,用刀砍、捅被害人周某的头部、颈部、胸部,被害人周某倒地后,被告人洪某又用刀砍其腿部。后经范某等人阻止,被告人洪某才携刀逃离。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的头部创伤二处、左面部、左颈部、右前臂、左前下胸部各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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