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走什么程序具体问题如下?

工作两年了,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年多时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从2012年11月份才给我缴纳至今,而且每月押我2000元工资说是年底发,共13个月。但如今年底了,让公司给我结清每月的2000元工资,公司方面找诸多理由推脱。所以不想干了,我现在还在职。而如今公司又有一个新项目,项目要求时间比较紧,我不太想做,想辞职,请问如果我现在走,单位的项目做不成我是否需要负相关责任?我辞职需要怎么做才不算违法?请专业人士给我个建议。感激不尽!

  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接触老的那个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易法通解答: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向你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你如果没有和单位特别约定,你辞职无需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客可以咨询易法通。追问

2、至于扣押的2000元工资。我最近在与公司负责人交涉的时候都有手机通话录音,里面很明确的说了每月实发多少及押的2000元工资(但是通话录音里面没有涉及人的完整姓名,我通常称谓叫“XX总”),这个是否能证明?
3、现在单位来了一个新项目由于时间比较紧,我也想早点回家过年,所以不想做了,想辞职,请问如果应为我辞职的原因这个项目黄了。我是否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谢谢!

追答

易法通解答:
若你和公司沟通,公司还是不发工资和扣押你工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是向申请劳动仲裁,你说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个证据对你是非常有利。你的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侵犯你的权利,你随时都可以提出辞职,这个项目有什么损失,你是不需要负责。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30
1、如果你能举证之前工作了两年,单位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且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那你不必提前三十天,可以立即辞职;因为属于单位先违规在前
2、单位扣押了你2000元钱,你手上有什么凭证吗?因为这事儿如果到仲裁那里,需要你提交单位扣押了你工资的证据,不可能你说扣押了就扣押了,肯定是要有相关证明的。

一般来说公司都不太想把事情闹大,如果你能证明公司前一年多没给你缴纳社保,那你们单位滞纳金还是要给不少的,所以尽量协商吧,应该问题不大的追问

谢谢您的帮助我有一下不太明白的地方,还请多多帮助谢谢!
1、我手里有我份合同是我替公司和其他单位签约的合作协议。上面有我的签字及双方工章,是2011年12月19日签订的。请问这个是否能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追答

可以证明,但是仅凭这个,无法证明是全职还是兼职,如果你们公司应傲说你是兼职的时候签的合同,你一样无法得到保障。你应该从1、是否有工资打卡记录,是否有现金工资条;2、工作牌或者工作笔记工作记录之类的,这些资料越多越好

追问

刚才打不下了。谢谢
2、至于扣押的2000元工资。我最近在与公司负责人交涉的时候都有手机通话录音,里面很明确的说了每月实发多少及押的2000元工资(但是通话录音里面没有涉及人的完整姓名,我通常称谓叫“XX总”),这个是否能证明?
3、现在单位来了一个新项目由于时间比较紧,我也想早点回家过年,所以不想做了,想辞职,请问如果应为我辞职的原因这个项目黄了。我是否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谢谢!

追答

录音在仲裁的时候一般会判员工胜诉,但是到法庭上,可能会说是非法取证,会不会采纳就不一定了
你只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三十天后就可以直接走人,那个项目黄了跟你都无关的,不过你最好要留下你已经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的证据,照片或者最好有你领导同意你辞职的签字,不然到时候公司反口说没收到你的辞职报告,那时候就是你黄了

第3个回答  2013-01-30
1.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后离职,公司就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你一分钱工资,和是不是有项目在身没关系
2.对于公司克扣你的工资和未缴纳的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追问

我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单位就是给我缴纳了最近3个的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啊?谢谢!

追答

需要,即使未签订,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仍然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13-01-30
你的情况可以去找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他们会给你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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