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科目的借贷方余额与所得税

每季计提企业所得税,那结转损益时本年利润科目的借贷方差额就是计算所得税时所依据的“利润额”吗?如果是,那结转的内容中不就也有一项就是当期需要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用借贷方余额去计算所得税,所得说又包含在结转到本年利润的费用里 面,两者不矛盾吗??

1、本年利润科目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
2、与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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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30
一般是结转损益后,得出本年利润金额,然后据以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再把所得税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准确的说应该在计提所得税前“本年利润”的金额是计提所得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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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2-08
一般损失,得出年度的利润后的金额,然后计算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结转到利润的年主题。

准确的说,年度所得税拨备前利润额应计提的收入为计税依据。

我希望你能帮助!
第3个回答  2013-01-30
本年利润科目的借贷方余额与所得税?
1.企业1-4季度预缴的:所得税·费用计税的依据就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
企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利润总额*25%=所得税费);
2.年底将净利润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第4个回答  2013-01-30
不矛盾!
是按本年利润中的利润总额算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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