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30
绑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具体包括以下行为: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也称为掳人勒赎或者“绑票”,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强行掳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亲友索取钱物的行为。
2、绑架他人作人质的,即出于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捆绑过紧或者进行虐待等原因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杀害”,是指在掳走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得不到实现或者其他原因,故意实施杀害行为,非法剥夺被绑架人生命的行为。绑架罪,是为追求非法利益为目的,不仅直接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造成严重侵害,而且往往以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人为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因此必须予以严惩。依照本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2个回答 2013-02-23
如果绑架者认为有可能被抓,就会杀死被绑者,因为都是死刑。过于严厉的刑罚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犯罪。
再有公平公正公开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失去了公正,就不是法律了。
第3个回答 2013-02-24
你光站在受害人角度上考虑问题了,你有没有考虑嫌疑人的角度上考虑啊。都是生命啊,假如一个人绑架了另一个人,但结果也没对受害人造成多大伤害,也没有弄到钱,这样他同样烦忧绑架罪,但就让他付出生命的代价是不是感觉惩罚过重呢?是不是对他有点不公平呢,对法律来说就有失公允了吧,另一方面刑法讲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就是你犯多大罪就对你有多大的惩罚。这样,在刑法中体现为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体现.也体现犯罪人所犯的罪行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相当,不能重罪轻判,也不能轻罪重判.这样才能做到量刑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