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同学在外租房子,由于合同未到期,在得到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转租他人,房租押金未退还

我一同学在外租房子,由于合同未到期,在得到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转租他人,房租押金未退还(一直押在房东那里)原来的合同是到去年的12月30号结束,(未签订房屋终止租赁合同)但是后来房东跟这个转租人又签了份房屋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是到今年的2月20号到期,但是这个转租人由于一些事提前搬走了,房东说这个转租人违约在先,不退还押金,问这笔押金是按12月30号到期办还是按2月20号的办?还有怎么样才能拿回租金

如果房东在与你同学的租期届满后,另行与转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则房东与你同学的租赁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后终止(即12月30日终止)。你同学有权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26
是按后面的,但是这种事你得提前说好些,租房子时就说提前一个月告知不住(不论到没到期),然后到你不住的时候告诉房东,下个月房租不交了,你一个月后不住了,这样防止你新房子找好了等着搬走,而房东故意不退你押金,很多二房东是无赖,所以下次你们最好强势些。多个心眼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