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子是爸妈买的,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归属于谁

新婚姻法,房子是爸妈买的,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归属于谁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该问题中所涉及的房产,因为登记双方的名字,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其父母能够证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可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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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有父母支付钱款的证据,可以证明是由父母买的。那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得分割的。确切的,通过 法律咨询贴吧,去请教请教法律人士判断啊。律师处理案件多,会对这块有经验些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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