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扣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6
  出现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
  1. 劳动者有权辞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和结清工资。
  2. 对于拖欠工资,主张50-100%的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8-04-10

这样的情况在一些私营企业或者小型企业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无论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哪怕是私营企业,只要是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员工工资等现象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你只有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了;针对你现在出现的问题,你须明白: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合同带来的一切福利。(如果该企业在你入职之日一个月内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已经违法,处理方式同上。那就要给你月工资的2倍赔偿了)

2、社会保险。也是你依法享有的。如果企业没有未你购置,你也可以按照上述渠道去投诉的。3、高温补助。国家有明文规定的。

4、加班、作息时间都有国家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的;

5、可以进入你所在地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查看相关的法规。

6、你辞职的话,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即可。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期提前一个月申请即可。你如果发现该企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照: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①、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
②、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③、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工资是 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   薪资,是固定   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   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   报酬。是   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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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3-23
1、单位扣押工资是违法的,不按时发工资也是违法的,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不签劳动合同更是违法的。
2、对单位扣工资、不按时发工资的行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具体法律规定可参考:
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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