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也就是月底了发了工资后,看着工资是越来越少,我和另外两同事就交了辞职信,其中一个第二天就不来了,我和一 个同事又上了两天,本来想着这两 天主管会来找,听说出差去了,但总会打电话来,但是一点反应也没有,过了周末,星期一没去上班了,但星期天晚上有发短信告知我们部门的组长!星期一8点半后,主管 就打电话来了,说我们如果不去上班了就造成公司损失,要求赔偿违约金,走法律程序!自己看着办!今天业务多了,就想着我们回去了,如果业务一般,肯定巴不得我们走了!
我还真没碰到过 这样的主管!如果真的来不及,想让我 们回去,就好好说呀,一上来就这态度,谁愿意回去?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上个月的工资还会有吗?其实一开始就 是想着不要了,如果有也 最好了,就怕有没有其他的后果???社保也没有交的,也不需要什么证明了,如果 有社保也不会这么走了,就是觉得没什么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才会这么走!还有,如果造成公司损失的话需要怎么赔偿!
主管这人有点是非不分的,别人打我们小报告,就以为真是我们的问题了!偶尔也受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可能会有如下后果:
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
2.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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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上个月的工资是有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根据以上条款,你可以提出辞职后离开,并申请赔偿。
扩展资料: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上个月的工资是有的。
1、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就可以了;
2、办好交接手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3、如果因为未办理交接导致单位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也是一种承担和责任,为以后自己的工作铺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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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你决定辞职何必计较后果,但是最起码的商场操守你应该懂得,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再辞职。如果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你还是会以前公司人事部拿材料,我们为什么不给自己留后路呢。
1、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就可以了;
2、办好交接手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3、如果因为未办理交接导致单位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也是一种承担和责任,为以后自己的工作铺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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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辞职——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为人处世,直接走人都是不对的,除了法律,还有做人的道理。
2、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比如拖欠工资、加班费,未缴纳社保、不签订合同,可以辞职走人,但未发的工资很难顺利要到。
3、用人单位无违法的行为,直接走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赔偿。
4、无论违法与否,直接走人,用人单位都不会让你顺利的拿到工资。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递交辞职信后直接离开会有什么后果
所以如果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可能会有如下后果:1、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2、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资;一般来说,交了辞职报告三十日后可以离职,递交辞职报告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立即通过辞职申请,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离职。如果是按照一般程序,...
递交辞职信后直接离开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如果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可能会有如下后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资。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
提了离职就走有什么后果
提了离职就走的后果如下:1、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2、首先直接走人是缺乏礼貌对公司不尊敬的无教养行为。其次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辞职应提前通知原公司,不致于给公司造成损失;3、直接走人可能给带来许多经济上的损失,让自己陷入被动...
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会有什么后果?
所以如果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可能会有如下后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2.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资;
签了劳动合同后直接走人有什么后果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
不办理离职直接走的后果
不办理离职直接走的后果可能有以下几点:1、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而如果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更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这是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2、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没有离职...
交了辞职报告直接走人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交了辞职信后直接走人,可能会有如下后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2.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资;...
拿了工资就走人有什么后果
3) 未提前30天书面离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状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走人,此时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因离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劳动者可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以便保留证据。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
离职手续不办直接走人会怎样
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后果是: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合同期满未办离职手续劳动关系要维持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
交了辞职信可以直接走吗
法律分析:1。不能直接走人,除非已经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立马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即辞即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