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现在一水产公司上班,快一年了!现在不想干了,我想辞职厂里不让辞职请问我该怎麽办!我当初没有签合同!现在厂里还压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嫩!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3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在聘用劳动者后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实施时间尚不长,建立劳动雇佣关系时应当签定劳动合同的观念尚未广泛在企业中建立;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并且在《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精神予以受理”;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鉴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并且劳动者在求职和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原劳动部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的规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和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
企法网
www.enterlaw.net/index.htm
虽然有以上法律的保护,签定劳动合同还是很必要的,它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您应当向公司提出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如果公司就此或以后因此而辞退您,您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第2个回答  2013-07-10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保护,而且你还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单位更不能压工人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13-07-10
1,连合同都没有签订,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去举报和投诉,然后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你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单位还要陪你钱。
第4个回答  2019-03-01
无论你与本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如本单位的胸牌、门禁卡、工资卡或工资条、考勤记录或刷卡记录,等等,有了这些证据,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单位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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