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 没有签劳动合同 工资要不出来怎么办 请高人指点

2010年给私人老板干跟车工作 通过同事介绍的就没有签劳动合同 完活后老板不给工资 去劳动局 劳动局人说养车的老板他们管不了 让去法院仲裁 法院不给立案调查取证 让我自己举证 老板那么猾 他要是不想给他还会给留证据呀 我要求先调解 不行再立案正式起诉 法院又让我去老板当地的司法所去调节 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我的情况了解之后也没有给老板打电话进行调节就让我先回家了说等他们调查清楚处理好以后给我打电话 让我上司法所拿钱去就行了 可是这一下去就没音信了 不知道司法所出面调解这事了没有 还是根本就没有管 我想问一下行内人士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去做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把工资要出来 而不犯法不发生冲突 谢谢了请高人给指点明路

第1个回答  2020-05-18

第2个回答  2018-06-16
我在一家小吃店打工,可老板不发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10-13
二老板跑没有跟我对工天大老板不付工资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9-11-10
在福建省浦田市工地干活欠下的。老板一直拖到现在都不负
第5个回答  2019-08-09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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