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关于员工辞职的违约金问题

案例如此:K同学今年毕业,打算出国,但出国要在8月初至8月末才能收到录取通知,进而决定是否出国。为了不想到时无法出国又失业,便在今年5月的时候面试,并在6月与电信业某巨头签约,三方协议上说明,签约三年,实习半年。正式合同7月25日左右签订。8月初入职。入职后是为期三周的培训。如果K同学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约后,在8月中旬收到出国通知,想要辞职,此时,按照新劳动法,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谢谢各位。这是发生在我男朋友身上的实例。希望各位能给我专业的意见!!!
关于培训,现在只知道为期三周,类似军训和公司介绍。
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还是只要支付培训的费用就可以了?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很清楚了,你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就可以走了,最多就是培训费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07
有培训的话 应该赔偿违约金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08-06-07
培训费双方是怎么样约定的?赔偿的违约金应该不超过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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