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看你们协商了。个人认为出去劳务费用和成本。利润部分应该五五分成较好。当然,如果出资乙方愿意给你六成利润的话,也是没问题的。出钱的可以雇出力的。出力的可以跟有钱的融资。既然合作了,那就两个人坐下来谈好如何分配。
合伙利益的分配、亏损的分担,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有合伙协议的按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
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即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33条)。损益分配的时间由合伙人约定。
1、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
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
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2、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典中有关合伙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对合伙合同进行了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于1997年2月,2006年8月进行了修改。本章内容主要是依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而撰写。
3、合伙企业是指由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