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含。一般来讲,租房合同的条款都有续签或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年一签的租房合同,承租方和租赁房都有一定权利到期拒绝续签合同,因此出租方以合法合理的要求于一年租房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合同,所以不涨房租的承诺以租房协议有效为前提。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来约定租赁的房屋标的(具体位置),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其中,租赁期限以及房租支付对于房屋租赁来说有特殊的规定:第一,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第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进行合理解释后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三,关于支付租金,一般来讲,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当以年为单位支付租金。综上,合同约定一年一签,对于承诺三年不涨房租的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合同当中,也没有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那么对于出租方来说并没有约束力。也并不能以此为由认定有合同包含租三年的意思表示。只能一年租期届满后,双方一致同意签第二年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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