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2013年在甲的保健品公司上班,职务是销售人员。2014年辞职没做了。
假设公司2015年因销售假药被查处,那么这时有2个问题实在搞不清楚,
麻烦热心人士了。
1:2015年公司因假药被查处,此时和乙有关系吗?假设有的话,是什么关系
(请回答的时候干脆利落,有或是没有,经常有人回答可能会有,一般没有,或是关系不大之类的
回答,实在让我们老百姓搞不清楚,谢谢)
2:关于追诉期的问题,据了解,销售假药一般在3年以下(有其它重大情况除外),那么是不是说
在此处追诉期就是三年?三年后没人发现或立案就不予追究?如果不是三年那么是几年?
这里没有积分,只有心底最真诚的感谢与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可能是我问题没有提的清楚,其实就是问假设这家保健品公司出事之后,相关部门以查以上在这上过班的员工吗?比如说一年前或二年前的员工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根本没回答问题啊
追答看不懂?知道无奈,再去想想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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