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计算方式

想问一下,社保缴纳基数是两千,算起来个人缴纳多少钱?公司缴纳多少钱???

用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社保,如下: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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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25

社保缴纳计算方式: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个人/公司缴费比例。

因为各地市的具体规定不同,所以,以济南市为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公布的《关于公布201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

⒈2018-2019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351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755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即2018年我市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510元,上限为17550元

⒉2018-2019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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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6-11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社保缴纳计算: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

  医疗险单位7%,个人2%。

  失业险单位0.2%,个人0.1%。

  工伤单位0.4%,生育单位0.85%。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第4个回答  2019-06-24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为准,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一旦确定,一年内不再变动。因工资不同,缴费基数存在上限和下限。如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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