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我是2010年10月底进的这家公司,由于小孩今年要来上幼儿园,于是就向领导提出提前1小时下班,领导也同意了,说需要扣500元/个的工资,我也同意了,但昨天刚第一次提前一个小时下班,今天公司领导就给我打了辞退单,辞退单上说我上班距离过远,并让我交接一个月,这种情况公司需要支付我多少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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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7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8-21
辞退单上说因为你上班距离过远,这不属于合法解除的法定条件,因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你可以要求继续上班;
也可以要求认定解除违法,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计算方法:按照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2010年10月到2013年8月
这么计算:
2010.10-2011.9 1个月工资
2011.10-2012.9 1个月工资
2012.09-2013.8 1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照1年计算)
也就是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出去8月份工资,他需要额外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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