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房产转让个人问题!!!

房子是以前我母亲单位搞经营的房子,产权证上面写的用途是“商业用途”,产权证上面的所有权是“公司所有权”。后来我母亲下岗了,自己创业,就把单位这处房产给买下了,公司经理也同意并签字卖给我母亲,而且公司股东代表也都签字证明了,我母亲嫌过户费用高,所以一直都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在要拆迁了,房子是否要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呢?拆迁以后是不是还分给我们产权证上面写的“商业用途”的房子呢?请帮忙解答的详细点...

1、按理说应该过户,但是你可以去问动迁的房产商,问问这种情况,你们手里有买卖合同以及卖方的收据之类的,问问可不可以直接把动迁费用给你们或者分房给你们。

2、一旦该房子确定动迁并且通知你们了,也就是房产处已经登记该房屋动迁,那么这种情况下,动迁范围内所有的房子都不能过户了。房产处是不给过户的。

3、你这种情况如果不过户,如果一旦涉及到对补偿不满意,你么抗欠就比较麻烦,因为你们不是产权人,闹起来能麻烦点

4、至于上面是否写商业用途,要看人家是补偿给你们钱还是分房子,如果分的是居民楼,那么应该写普通住宅,因为他们盖的房子是商业用途还是居住用途,取决于拿地时上面审批,如果盖居民楼,那么除了一楼的个别门市,其余都是居住用途,单独申请商业用途他们也申请不出来.....如果他们拆迁后盖的房子是写字间,那么估计整栋楼都是商业用途了.....所有人都不例外。也就是说你会和你的邻居产权性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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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3
商业用途是一种小产权房和商品房不一样,就是商住楼的性质,也就是最大年限不是70年,是30-40年,最好是过户到私人名下,拆迁后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商品房,那个就好,否则还是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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