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买设备的通知,通知内容为购买一套设备,价格5万元,5天内发货。乙公司回答说:“5.5万元就卖,并5天内发货。”但后来乙公司在第六天发货,甲公司收下,后又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和定金5000元。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方式的担保,但没有明确担保方式。 问题: 1.该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可不可以在向乙公司主张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主张定金? 3.乙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4.假如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可不可以直接向丙公司要求违约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