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先买的期房,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然后登记结婚,婚后才交房装修,现在房产证还没开始办,办证的时候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我的名字?如果不能增加我的名字,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听说房产证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的,也可以划为共同财产,望专业律师赐教,谢谢!
徐晓洁专家:您说“若男方同意添加您的名字是可以的,那么这套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添加名字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了吗?需要什么手续吗?书面的承诺什么的,是否要公证?
婚前买的房,婚后取得的房产证,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