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提前退租,但是房租已经多交了一个月的了,只是合同没到期而已,押金也是一个月的房租,合同上说: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租赁期内押金不可充当任何费用。违约责任:(2)租赁期内,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并未提到退还押金的事情)。朋友说,想直接走,不和中介提前30天说,到时候直接搬走了,再打电话告知一下,这样可以吗,也不签署合同终止合约,因为本身钱也够违约赔偿金了,因为他怕中介不退还其押金,并同时再要收取两倍违约金,他根本没钱支付,想问问该怎么办,希望懂法律的人可以详细解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