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均为外地户口 05年在上海以夫妻的名义买过一套房,户名写的是两个人的 贷款暂无还清,现在因生活需要在上海再买一套房。但在限购令下,无法直接买。我想就是先除去第一套房妻子的名字(将妻子的产权过户给丈夫)1.这样过户允许吗,2.需要多少费用,再用妻子的名字在上海再去买第二套房(未离婚)。3.请问这样可以吗,4.这样能算妻子的第一套房吗。(我的想法就是,丈夫名下一套房 ,妻子名下一套房,5.这样的想法能行吗)
还有一个问题,外地户口在上海买第二套房要结婚证,6.也就是买来的房子一定要算共有财产吗。
因为第一套房子有有已成年未结婚的孩子的产权,那把夫妻的产权过户给孩子(未结婚,这样能过户吗),然后再以夫妻的名义去买第二套房子,能买了吗?
追答只要成年(18岁)可以赠与也可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孩子,那是可以再买的。你的房子已满了5年了。税费不高的(只有1-1.5%的契税),最好的办法用你孩子的名额买房,免去第一套房过户的费用了。
追问现在的问题是 外地户籍在上海买房的话 必须要结婚 单身是不允许买房的。而且,看是不是第二套房 好像是按照贷买房的款贷过几次来算的,是不是这样的?
追答是的,有过贷款记录,本地户口的再贷就没有优惠了,外地户口控制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