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候父母给的首付钱,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贷款也是我自己和妻子在还,后来自己也还清了,请问产权归属

买房时候父母给的首付钱,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贷款也是我自己和妻子在还,后来靠自己也还清了,但是现在家庭矛盾,不愿意住在一起,请问房屋产权该怎样界定?或者变卖房产后应该如何分配? 是否谁出的首付款房屋产权就归谁呢?房屋是婚后买的,当时我作为首套房享受的7折利率,后来我一次性还清了,95%以上都是我个人劳动所得,父母当时付首付的时候要我写借条,但我没写,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房产分割或升值变卖的话我父母、妻子和我分别应占比多少?
但是首付款是我父母出的,另外装修还花了10万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父母、我和妻子三方分别应该如何分配呢?

因为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是婚后财产,所以产权肯定是归属你和你妻子,如果不卖,最好还给父母首付钱,并按升值部分按比例给予父母补偿,然后剩余财产夫妻对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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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9
除了贷款和房屋升值的部门,剩下的是你个人财产。
婚后家庭所有的收益均是夫妻共有财产。
房屋首付是你的。剩下的所有你们夫妻一人一半。
第2个回答  2012-12-25
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2-12-19
1、对首付款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之规定,若无其它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该房屋首付款部分可以初步认定为系该房屋婚前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提出单独支付了首付款的一方需负举证责任。
因此,该首付款如果你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你父母又明确表示不是赠予给你们的,只是借给你们的,就应该属于父母的财产,可以在离婚析产前先予以返还给你父母。
2、关于房产的权属与分割:
该房屋属于毫无争议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该房屋的其他份额约定,那么夫妻共有财产离异须等额均分;因为《婚姻法》第17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你虽然强调主要是你个人单独支付了房贷,但因为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该贷款,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内,你付的或她付的房屋贷款,都是视为你们共同支付。
析产可以作如下安排:
房屋现有市场价值(可作评估,包括装修的费用也评估在内),减去你父母借给你们的首付款后,夫妻双方各分50%。如果不想变卖,房屋一般会判决给房产证上载名字的那个人,得到房屋产权的你,应支付该房屋市场价评估减去首付款后除2,以现金方式付给另一方。
码字这么多不容易,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

父母当时名义上说是给我们首付钱买房,但是现在就说房屋是他们买的,意思是真正产权是属于他们的,也不管装修的费用和后续还贷款的费用。请问法律有规定谁出资的首付产权就归属谁吗?并且即便出卖,我父母还要出资升值的费用,我应该支付吗?支付多少?

追答

固定资产的权属,主要以产权证载明的人来判断定,但如果是首付款由父母代为支付,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的,应该认定为赠与。先认可赠与,后反悔的,如果没有书面证明赠与成立,则应认定赠与不成立,如果该房产出卖升值,你可以将首付款归还给你父母,但升值部份价值与父母没有关系,因为该房产权属归你,当然考虑家庭和谐,房子又升值了不少,你也可以还钱时适当补偿一点钱给父母。具体支付多少,你自己以和睦家庭为前提自己决定,无法律硬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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