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走分两种情况:
1、工作没有交接完,肯定是不能提前走的。
2、如果工作已经交接完成,但是离职时间没到,和原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离职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走分两种情况:
1、工作没有交接完,肯定是不能提前走的。
2、如果工作已经交接完成,但是离职时间没到,和原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走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步骤
1、了解辞职的权利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决定,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要先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语气不可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3、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为什么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工作中的你别再被骗了,这就是真实
如果今天走了,公司就算我旷工
不知道怎么办
追答一般需要正常交接工作,工作交接完成之后,可以找上级领导,协商,既然工作已经完成交接了,继续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了,是否可以提前走,只要上级领导同意了,基本上公司人事层面是不会再为难的。一般做到这一步,正常来说,上级领导都会同意的,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他故意为难,那也没什么好的办法,顶多也只能是后面的时间出工不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