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分给(赠予)儿子的房产或地皮,法律上媳妇有份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

如题所述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赠与时明确只赠与儿子一人,则没有媳妇的份额。
如果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约定。即儿子接受赠与后,与媳妇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追问

谢谢。如果公婆赠予只儿子,媳妇没份,儿子又不肯写书面约定,那媳妇就没份了?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追答

没有!

追问

那如果(打比方假设)他们儿子死了,房产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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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2
这需要公婆赠与的时候是否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儿子的,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否则当夫妻共有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媳妇有份追问

如果是后者,媳妇有份,那怎么样才有权利卖掉?

第2个回答  2013-01-02
明确赠予一方的,属于一方财产。儿媳没有份。追问

那怎么样才能变更为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3-01-02
宅基地须申请审批才有效,宅基地并不是家庭内部分配或赠予而来的。
公婆赠予儿子,如无特别说明的话,该房产为儿子、儿媳夫妻共同财产。追问

共同财产,其中一个人要卖掉,要哪些程序

追答

共同财产的处置,须经共同共有人同意,即该房产出售,须夫妻两人都知情且同意。

第4个回答  2013-01-02
遗产明确赠与夫妻的其中一方的,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追问

用什么方法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或变成另外一个人独占(指另外一人有权卖掉)

追答

这个东西你除非在你公婆再世的时候不让他赠与给你的配偶,也就是说等你公婆过世以后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你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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