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留给已婚儿子的房产,媳妇有份吗,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不算。如果该房产为老人指定儿子继承或对儿子单方赠与,即使在婚姻存续期,该房产仍属儿子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婚姻法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假如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中没有明确注明指定由其儿子继承的,那么该遗产在儿子继承后就自动转变为婚姻共同财产。
假如指定了这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那么则不会变为共有。追问

如果遗产想成为婚姻共同财产,请问遗嘱该如何写,谢谢!

追答

既然是想成为共同财产,可以在遗嘱中说明由其夫妻共同继承
如果想作为个人财产,可以写由其一人继承,或者干脆说作为其个人财产由其继承等等
这其实就是个语文问题,把事情说清楚别有歧意即可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7
房产证的名字是老人的吧,如果是,那么就有。如果已经是儿子的名字了,没有儿媳妇的名字,那么就没有。
第3个回答  2012-08-07
老人有遗嘱 指定遗赠儿子的话 儿媳没份 ;无遗嘱 法定继承 儿子儿媳都有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