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跟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公司整体划归另一家公司,两家公司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我不想和另一家公司签合同,如果跟公司未能协商解决,但公司已经注消,补偿金应该由谁支付。两家公司都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个地方。
两家公司都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个地方。合同上只约定了基本工资。
如果因为公司内部的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动的话。是不需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