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1-1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1-08
1、单位若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月工资的标准指:你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
2、单位若是非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相当于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规定)
第3个回答 2013-01-08
1,双倍。
2,全算。
3,还有一个月代通知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5
1、集团突然下令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在公司工作1年3个月,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工资包括佣金提成。法律依据请参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