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赔偿!47条中,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算不算其中的佣金提成

我在公司成立初期至今1年3个月。在团队业绩和个人业绩最好的时候,集团突然下令辞退我,事先没有任何通知,至今原因不明。公司在我没有要求下,说赔偿2个月工资。劳动法中是否此情况应该是2倍(4个月赔偿)?我底薪9100,如果算平均收入(工资加提成)达到税后月平均2万以上。
公司人事部说只要我拿出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文件。就会此规定赔偿我,也建议我收集相关资料!(人事部说她也不太明白)。麻烦各位,我需要的是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39.40.47.48条。但标题中的“工资”的定义,是否“底薪加佣金”的相关文件,我没有找到!

第1个回答  2013-01-1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1-08
1、单位若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月工资的标准指:你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
2、单位若是非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相当于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规定)
第3个回答  2013-01-08
1,双倍。
2,全算。
3,还有一个月代通知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5
1、集团突然下令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在公司工作1年3个月,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工资包括佣金提成。法律依据请参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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