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金,劳动法上规定是需要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可是现在公司不给我提供那个时段的工资单,我没有拿到前十二个月所有 的工资单,只拿到一部分。这样在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的时候要紧吗?就提供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证据可以吗?

  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金,劳动法上规定是需要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法律依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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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7
真不怕麻烦的话,你直接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它就把工资发放凭证拿出来了。追问

谢谢,只是我的职业是出租车驾驶员,不知道那个平均工资该怎么算?因为工资不是公司发给我的,是自己做一天,拿到多少现金就是多少

追答

这样的工资发放方式,在合同里有约定吗?如果没有,那你可以主张以当地平均工资来赔偿。

追问

好的,谢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7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你无法拿到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单,可以依据手头的工资单为据,类推其他几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不同意,尤其举证真实的平均工资。
这就是所谓的谁主张谁举证。
为什么不把球踢给公司呢?!追问

好的,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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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26
你说的是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工资你本人应该有工资条或者工资卡之类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提供具体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有异议,则由用人单位举证。追问

首先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的第几条?
其次是未签合同期间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我不了解是补偿金还是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几条?请求解答。

因为我是从事出租车职业,所以自己没有工资条和工资卡之类的。那如果我向仲裁院提供半年的工资单,另外的再由单位举证,这样在法庭上是允许的咯?

诚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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