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关系?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关系?国家土地督察局西安局是什么建制?

国土资源部是主管土地 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 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家土地督察局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员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督察专员6名,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其他工作人员15名国家土地督察行政编制360名,其中,副部长级(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领导职数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7名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与国土资源厅厅长属于一个级别,正厅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简单言之,两部门职能交叉并合署办公,国土资源部管矿产土地总督察管土地监督,国土资源部长兼任国土总督察,其实总督察职位是国务院为加强对耕地的管理,监察地方土地使用而从国土资源部单独分离出来的一个办事机构,至于西安分局则直属国土资源部,与地方只有业务联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1
国土资源部主要承担十五项职责: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承担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同时,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部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调控和监测司、规划司、财务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地质勘查司、矿产开发管理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地质环境司、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人事司。

国土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66名。

此外,国务院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授权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国务院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承担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的职责。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