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员工不用赔偿吗

6.17日仓库丢失价值8000多元货物,在7月11日经理要求我们仓库的3个仓管赔偿,他自己出3000,我们3个一人1700元。我们3个不同意,在13号周六10点钟的时候要求不加班。在15号发工资的时候我发现应该调薪的没给我调(合同2013.3.7-2013.6.7试用期,不过合同没说调薪的事情)。然后我去找经理,他说我不加班的事情搞的他心情很不好,要我下个月表现好了再给加。最后没谈拢,他说可以开掉我。并在17号也就是今天出公告给记我大过3次,保管不当致使物品丢失记一次,不服管理,顶撞上司记一次,消极怠工记一次。3次大过直接开除,不给赔偿,还说要我想去哪告去哪告。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仓库我们3个人拿的不是唯一的钥匙,而且都是白班8点到晚上8点半的,监控又坏了,谁知道什么时候丢的呀。至于顶撞上司,我没有过激的言辞和肢体的冲突。还有说消极怠工也要讲证据的吧。这样的事情要怎么解决?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而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28

你的情况,是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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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1、如果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开除的,不用赔偿,其他情况下开除的都要赔偿。
2、所谓开除,在劳动合同法上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赔偿,劳动合同法上是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以上6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除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07-17
所谓三次大过直接开除,是否是在你公司员工手册或其他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有,那么这个制度或手册是否经过公示?是否有证据证明你明确知道该制度?
简单的说,如果开除你的理由本身不合法或出台程序不合法,那么你公司以此来开除你,就属于非法解除合同,你可以提出申诉,要求企业赔偿
此外,工作中造成的损失,企业要求员工赔偿时,每月员工承担的金额不能超过工资的20%,超过这个限额,也是违法的(此条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17
在你试用期间 辞退 你没有办法的追问

试用期已经过了,3.7-6.7是试用期

追答

你如果在公司里上班 违法了公司的有关规定 并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这时公司辞退你是符合劳动法的 相反 公司无故辞退你 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就应该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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