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毕业,档案发回原籍A地,并且按期拿报到证到原籍公务员局报到。现考上B地一事业单位。现在B地公务员局开了调档函让我去领,我领到了调档函,上面说“请将其个人档案、计生证明、综治证明转递至我局(即B地公务员局)”。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不是要自己拿着这份调档函去A地公务员局把我的档案拿出来,并且打好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一起交到B地公务员局?主要是档案的问题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