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尿常规不合格,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有何相关法律规定?

我23岁,前天得到某百货秘书职位的面试机会,面试均已通过,人事部告诉我今天早上到指定医院体检,下午结果出来后他们会电话和医院了解,然后电话通知我,若体检结果合格,则明天上岗。
但是下午用人单位打电话告诉我:医院说我的尿常规不合格,尿蛋白偏高,建议我再次复查,若复查仍为蛋白值偏高,则视为体检不合格,拒绝录用。
但是据我了解,只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用人单位不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吗?所以请了解的好心人告诉我,尿常规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不录用员工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1、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2、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体检是否合格应当是决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解决的问题,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使用劳动者,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九)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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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0

1、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2、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体检是否合格应当是决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解决的问题,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使用劳动者,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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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1

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般来说,入职体检项目有:

1、一般项目:入职体检中的一般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2、内科:入职体检项目中的内科,主要是:心、肝、脾、血压、肾脏

3、血型:ABO血型测定

4、血常规21项:红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等21项检查

5、尿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能及时检查出结石、结核等

6、乙肝五项

7、血糖

8、肝功能

9、胸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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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9-12
  按照职业要求正好是禁忌症,就不会录用的,一般的问题单位就不计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入职体检项目有:
1、一般项目:入职体检中的一般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2、内科:入职体检项目中的内科,主要是:心、肝、脾、血压、肾脏。
3、血型:ABO血型测定。
4、血常规21项:红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等21项检查。
5、尿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能及时检查出结石、结核等。
6、乙肝五项。
7、血糖。
8、肝功能。
9、胸透。
第4个回答  2018-06-16

按照职业要求正好是禁忌症,就不会录用的,一般的问题单位就不计较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用人单位大多会因体检不合格拒绝录用的,不过你只是尿检不合格不会传染可能会倒外,最好让体检医师给你注明一下,写上不会影响工作。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2.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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