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凭合同的问题。(狂急)

详细情况如下:

我从去年10月5日开始租房,期限为1年,至2008年10月4日截止。(还有3个月多一点的时间)
但是昨天房东突然把家具(衣柜、床、桌子)拿走了,回到家之后才发现的。因为拿走了衣柜、床、桌子,我的衣服、书、日常用品扔在了地板,沙发。(但是至少到现在没有发现丢东西)
房东还留了个纸条,上面写着 : 因为今天我的手机一直关机,所以没办法通知我房东想要搬走家具的事情,说他之所以要把家具搬走,是因为他家亲戚要住进来,换新的家具(可能是买下了房子),所以让我这几天先找房子,房租会退还给我。
还有就是,在房屋租凭合同上写着 :
七。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一次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在租凭期内如遇到平改、换房及其他特殊紧急用房,须及时通知乙方搬出,租金按实际天数退还乙方。(现在回过头重新看合同,才发现几乎是霸王条款,只有关于我的义务,而关于我的权利以及房东的义务一字不提)

问题 :
1. 房东突然把家具搬走是否属于违约(合同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协议)
2. 如果房东属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具体说明一下)
3. 我要是起诉房东,能否把之前9个月的房租视为违约金,并要回来?
(合同上没有具体规明违约金,只规定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起诉程序怎么走?(具体说明一下)
5. 能否胜诉?(如能胜诉,即使不收赔偿金也罢,我就是觉得太憋屈)

1. 房东突然把家具搬走是否属于违约(合同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协议)
答:属于违约。因为合同是生效的,又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当然是违约,房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房东属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具体说明一下)
答:首先是你剩余的租期的租金要返还给你(如果你预付的话),然后就是要支付你为了找新的房子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因为房东的违约造成的房租涨价等原因给你造成的损失。

建议积极的取证,因为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尽量保存好票据。

3. 我要是起诉房东,能否把之前9个月的房租视为违约金,并要回来?
(合同上没有具体规明违约金,只规定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答:不能。没有法律依据,法院肯定不会支持。

4. 起诉程序怎么走?(具体说明一下)
答:(1)写诉状 (2)提交证据 (3)缴费

这是你要做的,尽量把证据准备充分,在举证期限内递交给法院。如果过了举证期限,对方不承认的话,法院是不会采信证据的。

至于开庭后,你有什么理尽量说吧。

5. 能否胜诉?(如能胜诉,即使不收赔偿金也罢,我就是觉得太憋屈)
答:我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几乎是100%。关键是看你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是否对你最有利,而且又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多说句,诉讼费由败诉方出。

6、建议先和房东协商,或把情况跟居委会说一下,由其从中调解,能解决问题最好,少点麻烦。
但是房东要部讲理的话,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告他个GOU日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19
1由于合约没有说明家具的问题 他搬走并不算违约
但如果因为搬家具给你造成了任何损失(如丢失了一些私人物品)可以让他赔偿

2、“租房违约金怎么算 ”:
(1)如果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2)如果对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应相当于你违约造成的的损失,即你1年租赁期中不再租的几个月的租金。
请看《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那肯定是不行的

4基本程序如下: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
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①送达书状,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⑤通知开庭并公告,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122-123条)
⑷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第124-128条)
⑸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第124条)
以上流程可以图示如下:
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5肯定是胜诉
你可以选择收违约金或者继续住
因为就算他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第2个回答  2008-06-19
搬走家具就是违约,赔偿金只能是未租完的月份的租金的返还和你另找到房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其实你没什么赔偿金,上面的租金返还很找房费用是他必须付的。以前的房租要不回来。起诉相关的律师会告诉你。没什么可胜诉的,因为合同里没有他能违反的。建议不起诉
第3个回答  2008-06-19
具体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第4个回答  2008-06-19
1、房东搬走房内的东西属于违约,虽然合同中没有写明是空房出租还是带家俱出租,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看,你租房并使用了近八个月,家俱也一并在使用,合同的内容通过实际履行表现的很清楚,房租的确定是否也有此因素,如有就更能说明问题。
2、房东违约如何承担违约金就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在违约金方面采取当事人意见自治的原则并不强加规定,所以没有法定违约金,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就没有办理支持你要求房东承担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3、要租房已经履行完的前九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是没有道理的,前九个月房主并没有违约,你也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交租金是理所应当的。
4、起诉的话,你先写起诉状,到法院去立案。同时收集并整理自己已有的证据。实际当中操作有困难找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
5、因为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在我国合同法律关系中是很特殊的一种,租赁合同一旦签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租赁合同是不能随意解除的,那怕是房屋易主,新的房主也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你要诉讼可以请求法院判令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将搬走的家俱原搬回来,并对因此造成的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胜诉是肯定的。
第5个回答  2008-06-19
起诉相关费用够你受的了 如果还请律师的话
2个人私下解决就好了
借人篱下 没办法的事情,忍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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