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天津租的一个底商(门面房)作为经营用,今年三月份签了两年的合同,合同没到期,房东好像要自己用或者有高价另租给别人的迹象,我现在一年的房租是13.2万,昨天房东领来一个人给到18万一年,房东没说什么就走了,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所以才来请教,房东走了之后,我仔细看了合同中关于《违约条款》的说明,如下写到:“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管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12倍”(这个条款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只要房东提前解除本合同就视为违约,他就得陪给我月租的12倍?如果不是这个意思的话请通俗易懂的解释,拜谢,特别是本条款的后面几句没懂什么意思,)。如果房东要求我提前走的话,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不搬吗,如果和房东闹翻的话我该怎么要求违约金及赔偿金,又从何要求违约金及赔偿金
合同中有写到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说实话房东就是赔给我12个月的房租我都嫌少不能接受,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当初的装修费、外部的广告灯箱费、再我没找到新店铺之内的收入损失等···请指点(我现在月收入净利润2万左右)
您好!是不是返还我剩余的房租后(我是今年3月中旬签的合同,我签合同时交了一年的房租),再赔给我12个月的房租吗
是不是我只要不违约房东提前解除合同,他就得赔我月租的12倍?谢
追答理论上的确是这样,具体看合同怎么写。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你好,刘律师,我是不是还可以要求他赔偿装修费、广告灯箱费和我在没找到新店铺之前的收入损失(我是个体经营,一个月的净利润大概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