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本来就是一个搞了两三年什么产品都没有的公司,怎样考核一个人做没做事情都没有一个标准,我只是一个服务部门的普通员工。领导曾经不止一次说那种对我的工作完全否定的话,公开说“要我这种人做什么”,当时有件事情需要和别的部门经理需要沟通一下,刚好那个经理现在管理的车间是我们领导以前管理的车间,刚卸职不久,他也不愿意去面对以前的伤痛,就对我发火,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回应他时口气中也带着火气,他看我有火气,当场说你还想打架?我气不过就给了他一下,他见我打他,就毫不犹豫的打了我几下,后来还提凳子想砸我人,还扬言要打死我。后来在公司同事的劝阻下平息了。受伤情况是我有几处刮伤破皮,他的脸被我打得淤青,再无其他伤害。公司最后口头处理结果是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赔他医药费四百多。没有说那个人的任何处理决定。我要公司下一份书面的处理决定,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