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附着一张货款收据(表明我公司收到A公司款项500万元)与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表明我公司付给B公司500万)凭证上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5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500请问她的会计分录规范吗,应收应付账款这么做是对冲的意思吗,如果不是对冲真的对冲该怎么做?
那对冲是不是只有同一家公司的业务才能进行对冲啊,我写的那个分录如果用对冲解释的话是不是也不合理啊?还有有没有可能她这样写分录是与A公司的其他业务进行对冲却没有在附件上表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