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名如果有其他含义可以注册。
参考《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例如,“凤凰”除了具有地域名称含义外,还有传说中的“百鸟之王”的含义,因此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
又如,“景德镇”本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是作为证明商标“景德镇瓷器”的组成部分,可以被核准注册。
扩展资料:
除了地名拥有其他含义可以注册为商标,和已经注册使用的地名商标,这两种情况外,现在和人们最密切相关的是,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注册问题。我国《商标法》中就此部分专门做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及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规定。
按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其中,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因此,在实践中,含有地名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能否获准注册,主要是根据其是否含有地理标志,以及其地理标志的真实性来具体审查的。
以集体商标为例,如果申请的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那么就需要同时符合商标法中地理标志的相关规定和集体商标申请中的相关规定,两者都是审查的对象。
如果申请的是非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那么只需要符合集体商标申请的相关规定,而不必考虑是否包含了作为商标注册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我国县级以上地名其他含义较弱时不得作为商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法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一律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答案】:错误本题考核的是商标权的客体。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么
第一种情况是商标仅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构成。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如果这个地名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则可以注册并使用,再但是无论是否有第二含义,在现行商标法(2001年第二次修正)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仍有效,可以继续使用。归纳一下这种情况:原则禁止...
商标法对地名商标的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方以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为第十条是禁用条款,所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以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但不能注册商标,也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地名商标的相关规定 1、对商品有地理描述性的商标不能注册。2、对商品有地理描述性但经过使用并在商业上成为区别申...
商标注册能用地名吗?
商标注册大部分不能用地名,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
地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
地方特产注册商标可以加地名吗
地方特产注册商标可以加地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该条为绝对禁止性条款,即不仅不能注册,而且不可以使用。 但是,有其他含义,且其他含义强于其作为地名的,可以使用并注册。所谓的且其他含义强于其作为地名的,即不仅要有其他含义,而且该含义容易为一般公众所...
地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
根据国家规定,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是不被允许的。然而,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则可以注册。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法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包括:1. 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商标前面不能加地区是指县还是市
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由此可见,地名注册商标是受到限制的。但该款后半段规定,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由该规定可知,地名并非是商标注册的绝对障碍。如果...
大理两字可不可以注册在商标上
不能的。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但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的部分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商标中带有省份名字为何也能注册成功?例如“湖北AB”
现行的《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的,当然,更不允许注册。但是,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在中国的《商标法》未完善之前(应该是2002年之前),有审核通过过很多县级以上地名商标,只要商标权人一直在使用并且续展注册了,那么它现在继续有效。不过,“湖北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