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认为用益物权仅限于不动产 如土地房屋物权法认为也包含动产 如出租自行车想问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客体和现实中的涉及用益物权的不动产还是动产多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还有一个问题 农用地承包使用权是不是农用地使用权的一种? 是不是家庭承包不需要付钱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需要付钱。。。
1、物权类型是法定的,物权法没有规定动产物权类别,所以,动产是无法设定用益物权的。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即按人口分配的土地。一种是通过竞标等方式承包的土地。这两种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