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糊涂事,办公室两位同事借钱,甲给乙打了一个五万元的欠条,乙之前告诉我想让我做一个见证,我就答应了,当时他们互相借钱的时候我也在场看着,后来甲就说让我做中间人,在自己签上借款人和按手印之后,我就糊涂的在中间人处签了字,甲还说让我做担保人保证没事,现在想来,我一点好处没有,还在中间人处签了字,到时候如果甲的钱还不上,我在中间人处,是否要承担代偿的责任?
整个欠条上面没有写我是担保人的地方 只有一处写着 中间人:我的名字
其他的地方和正常的欠条一样 有明晰的 借款人:甲 及他的手印
关于担保 只有甲随口安慰性的话 说有XXX(我)当担保 可以放心 我当时就觉得我只是想做一个见证人 怎么就成担保了
欠条上只载明你是见证人,你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至于担保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一般要求有书面的担保合同或记载。如果出借人甲主张你承担保证责任,他就要举证。你们只是口头性的说,没有书面记载,甲举证也困难。
就是一个正常的欠条,欠条上面借款人清晰,也按了手印,同时也复印了借款人的身份证,让我签字的意义,本身应该就是见证人,但欠条上写的是中间人,我就在借款人的下面签了 中间人:XXX
这种是否有还款责任?
如果注明是中间人,则表明你没有担保的意思,也不会使贷款人错误地以为你有担保的意思,则你不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追问嗯 谢谢你的回答 整个欠条上面没有写我是担保人的地方 只有一处写着 中间人:我
下次这种事情不会再参与了 本身想做个见证人 结果却成了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