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诉讼怎样理解

如题所述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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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8
比如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后甲男出国留学暂居国外,其妻乙女向法院起诉离婚,甲男就是题述“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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